2013年12月26日,北京——
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(IFC)和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就IFC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120亿元(约20亿美元)签署了代理协议。该协议将使IFC可以利用这一工具实现资产的多样化、加强流动性管理,并进一步提升了IFC为中国私营部门发展提供人民币贷款的能力。
根据协议, IFC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120亿元购买固定收益产品。
IFC通过协助中国政府建立促进金融服务发展的法律框架、促进小额信贷行业不断增长、以及提升中国商业银行的能力等措施来支持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。
IFC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蔡金勇说:“这项协议将显著提高我们为中国私营部门提供本币融资,促进私营部门发展的能力。协议的签署也将成为IFC努力协助中国国内资本市场不断深化的系列举措中的一个新亮点。”
IFC参与中国国内资本市场的方式多种多样:既包括直接参与在岸市场的活动,如,IFC作为境外发行人于2005年率先发行了人民币债券----熊猫债券,也包括在离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----点心债。IFC通过发行熊猫债券和点心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卫生、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的企业。此外,IFC还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,改善了其提供长期人民币贷款的能力。。
在中国, IFC对于私营部门的投资还侧重于气候变化、农村发展和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对外投资。自1985年以来,IFC已在中国投资200多个项目,投资总额达60亿美元(约360亿元),包括约30亿元的本币投资。
关于IFC
IFC (国际金融公司) 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,是全球最大的专注于私营部门的发展援助机构。我们与遍及100多个国家的私营企业合作,利用我们的资金、专有知识和影响力,帮助消除极端贫困,促进共同繁荣。 2013财年,我们投资近250亿美元,为有史以来最高,有效调动了私营部门的力量去创造就业,应对世界上最为紧迫的发展挑战。更多信息,请访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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